政府招商平台       财政高额扶持

全国免费咨询

400-000-8802

电话:
021-61805160 021-61805113
021-61805112 021-56858838
QQ:738805342
邮 箱:738805342@QQ.com
传 真:021-61805113
地 址:双城路803弄10号704室

咨询问答

您的当前位置:首页 > 咨询问答 > 公司股权转让有什么效...

公司股权转让有什么效力?

文章来源:上海泰和开发区发布时间:2019-03-25浏览次数:[ 字体: ]

股东参与注册公司后,由于某些原因需要将股权进行转让的,有以下效力:

1.公司的效力

股权转让经当事人达成协议,变更公司章程或将买方姓名或者名称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后,受让人即成为新股东,按股份或出资额的权利均属新股东享有和行使,公司须对新股东负责。

2.对股东的效力

股权转让经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即为有效,基于股份或者出资产生的权利,包括受益权和表决权均应由买方继受。因此,可以认为,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记载到公司章程或取得出资证明之日起,买方即取得股东资格,享受股东权利,承担股东义务。而不以股权转让款是否支付完毕、是否变更工商登记为要件。

3. 对第三方的效力

股权一经合法转让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后,即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。这里所谓的“合法转让”,包括按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已经履行了相应的股权变动登记手续。如果股权转让没有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,股权转让则不能对抗第三人。显而易见,凡股权转让,均应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。

 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     

版权所有©1997-2024上海岛策商务咨询有限公司     沪ICP备18008132号

沪公网安备 31011302005354号 


友情链接:
关闭

请输入搜索关键字

确定